嗯~~~~~~~~只顾着催文。。。。忘了说。。。。。。。这文很好看。。。。。。
你的小说如果只是为了获取同情而写的话,那么就没有必要,关键是我想问你你有经历过如此凄美的爱情么?如果没有的话,那么我觉得你还是不要这样写的好,正如金庸先生曾经说过没有到一定的年龄,或者经历过这样的事情,在不经过大风的浪的反省思索,你不要去写的这么伟大,我们平凡人也可以从平凡的事情中写出不平凡的可歌可泣的故事。姐,不得不说你这篇文章很赚人眼泪,但是却是如同流星一般的一闪而逝,看过即忘。但这类作品多起来后就不再具有更多的吸引力了,事实上,已经有很多类似文章,大道归朴,你还是想想自己的道应该是怎样的。作者回复:很感謝這位讀者的意見!!但我有幾點想反問一下。。。首先:你怎么知道我沒有經歷過如此凄美的愛情故事?其次:我寫的這個故事原本就很平凡,它只是被塵世的煙塵淹沒了而已。。。試想,現在有那個人會真心去關心一下周圍的人?再次:小說原本便是來源于現實而高于現實的,如果全部都是自己親身經歷的話,那這個世界哪里還有玄幻和武俠。。。哪里還有“小說”?不如讓所有作者都改行去寫史記好了!最后:文章類不類似我不知道,但是,世界上都找不出兩篇完全沒有共同點的樹葉,何況人類的經歷和情感呢!
呵呵..真是不錯的文!期待後續..作者回复:谢谢亲的肯定,请继续关注此文哦!!!
这章错别字有点多呀!执(字)之手,与子偕老。(子)令养,你知道么,执字之手,与子偕老……(连扬的名字都打错鸟~~~~~~~~)
大大真要该鞭打了,这几个字也好意思丢上来。PIA飞,快更新。 ...
呵呵这章原来是看过的啊,又看了一次觉得更喜欢了哦,明白心里所想的了?到一起了啊啊
要么更文,要么发文嫩个儿看着办吧,啊!作者回复:坑多了自己会晕乎滴……我有更新哦~~那篇奏更了~~~~办完了,撤
大大啊。。你的更新速度真是让偶又是伤心又是痛苦啊。。求求你快点更新吧。。偶可是等得花都谢了啊。。
啊啊啊~~~大大你不会是在虐卢修斯吧~~~好可怜啊啊·~不过真的还好看啊~~大大,你就不要大意的继续写下去吧~~~100%支持!!!后面的还算好啦~~但是前面的就很文艺啊~~而且时间对不上,看得我有点头疼,不过好歹是坚持下来啦啊~~·呵呵,大大,不要大意的上吧~~~让卢修斯的veele血统出来吧~~~其实人家还是支持卢修斯 的说啊~~~【对手指】团长大人,请不要大意的压倒铂金贵族吧~~~哦呵呵呵呵!!!O(∩_∩)O~~大大加油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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